教導-國教署設置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「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」
一、依據「高級中等教育法」第54條、「國民教育法」第45條及第46條,暨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」(以下稱本辦法),以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稱國教署)114年8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5020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宣導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,國教署已於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建置「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」(網址:https://friendlycampus.k12ea.gov.tw/StudentAffairs/54/2),並設置「相關法規」、「申訴、再申訴格式範例」、「資料檢索」、「人才庫名單」及「諮詢服務資訊」「宣導資料(含學生申訴手冊)」及「問題專區」等資料,提供下載運用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相關連結
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「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」
| 發布時間: |
2025-09-18 13:21:31 |
| 發布單位: |
南湖國小教導處 |